2005年4月2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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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来为劳动者的职业病作证
本报记者 徐晓 实习生 曹志男

  宁海县桥头胡村是一个宁静的小村庄,但“矽肺”却像一团乌云弥漫在村民心头。
  3人死于“矽肺” 生者惶恐不已
  “咳嗽、喘不上气、干不了重力气活,以为是感冒,可怎么吃药都不管事。”65岁的王荣道在石粉厂干了13年的轧石工,面色黝黑,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瘦,身高1.7米还多体重却不到50公斤,他这样形容工作几年后出现的症状。7年前,他离开了石粉厂。记者了解到,这是当时那些石粉厂工人的普遍症状,现在有10多个村民处于“石肺”的生理和心理阴影中,且大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。
  石粉厂的工人每年都按规定去宁海县防疫站体检。1997年,厂里的工人林宝来的体检单上出现了“矽肺”两个字。“当时老板通知了我,给了点钱叫我们去看病,还说以后安排老林去接厂里电话。”林宝来的妻子最先得到了消息,“另外还检查出两个人犯这个病。”2003年林宝来去世,家人通过宁海县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“矽肺”证明书,拿到了“矽肺”工伤证明,厂方给了他们7000元的经济补助。不久后,另外两位得病的村民也相继去世。
  职业病鉴定因厂家拒绝签字搁浅
  王荣道说他很后悔去石粉厂打工,但现在只希望能拿到一张“矽肺”证明书,也算给为时不多的“后半辈子”找点依靠,可是石粉厂的态度让他绝望。2001年,王荣道到宁波、杭州等地的医院检查,被诊断为“矽肺”晚期,家人拿着医院诊断书想做“矽肺”工伤鉴定,但被告知必须提供工作单位签字的申请书。王荣道找到厂长胡某想让他签字,胡却拒绝了。
  “厂里工作的都有健康证,检查结果都是正常的。王荣道并没有找到过我啊,只要拿出医院证明,让我相信是矽肺,我肯定在申请书上签字。”记者找到了胡厂长,他这样回答。但当记者告诉他王荣道已经被查出得了“矽肺”时,他改口了:“可他已经离开石粉厂7年了,我怎么知道他是在我厂里得的病?这字我不能签。”
  劳动者需要法律的倾斜保护
  对王荣道等人的困境,宁海县卫生防疫站监察科科长戴正表示同情但无能为力。他说:“我们是以服务为主导的单位,没有权力干涉单位签字,只能通知厂方保护劳动者。用人单位如果不承认、不盖章,医监部门也无法受理职业病监测。”
  王荣道说,本来他们还有一条路,就是打官司,“可是我们当时没签劳动合同,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和石粉厂存在劳动用工关系。”桥头胡村委副书记胡时旦告诉记者,石粉厂以前属于村大队,1998年后转制给现在的厂长胡某,“职工主要是村民,以前大家觉得反正是集体资产,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意识,转制后也都没有在意,谁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难题。”
  记者了解到,同在宁波的鄞州区,劳动者申请职业病鉴定,如果用工单位不签字,可以由政府出面签字同意申请,这就跳过了劳动者越不过的坎。而有法律界人士指出,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处于弱势,法律要对劳动者倾斜保护,改变对职业病史证据的要求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。如果只要有其他证据证明患者有职业病史,法院就可以认定职业病,或者对职业病索赔实行举证倒置,那么劳动者的维权之路将会更加顺畅。